| 索 引 號 | 01425843-2/2015-00018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應急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15-05-13 |
| 標 題 | 關于印發《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 ||
| 文 號 | 連區安監〔2015〕23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現將《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印發《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
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安監所、連云開發區環安局:
現將《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2015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夯實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基礎,提高煙花爆竹經營本質安全水平,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5]25號)和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和安全監管的通知》(蘇安監[2015]57號)要求,結合煙花爆竹年度重點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安監局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文件精神,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為契機,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嚴格執法,嚴格行政許可,強化監管,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違力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杜絕煙花爆竹亡人事故的發生,繼續保持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執行率100%。
(二)煙花爆竹從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率100%。
(三)經營企業經營許可證持證率100%。
(四)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到位率100%,零售點三嚴禁行為查處率100%。
(五)嚴格事故管理控制,杜絕亡人和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發生。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年活動方案》(連安[2015]1號)要求,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開展執法監督檢查,重點對八類非法行為、十二類違法行為、六類違規違章中涉及煙花爆竹的企業進行查處,促進經營單位增強安全法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糾正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堅持四不兩直檢查方式,突出重點時段和重點地區的暗訪暗查,做到零售點監督檢查全覆蓋。落實省安監局菜單式安全檢查指導意見,以菜單式檢查表為基礎,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執法。
(二)抓好安全培訓和宣傳工作。加大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力度,做到從業人員100%持證上崗。要利用多渠道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引導經營者及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非法違法行為。
(三)規范流向信息管理工作。煙花爆竹零售點要建立完善進貨登記臺賬,進出貨有關票據保存不少于一年。
(四)嚴格零售經營許可。各街道安監所修訂完善本地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零售網點的安全準入條件。
(五)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工商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健全聯合執法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力度。
(六)抓好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工作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區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
3.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
4.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
5.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四、進度安排
(一)2015年5月20日前,各街道依據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落實整治內容,開展自查。
(二)2015年6月5日前,對現有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屬于兩關閉、三嚴禁情況的,填寫《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情況匯總表》于6月10日前報區安監局。
(三)2015年8月底前,各街道安監所要根據區規劃布局調整各自煙花爆竹零售點規劃布局。
(四)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任務,檢查做到全覆蓋。嚴肅查處各類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隱患問題逐一落實整改。各街道于12月21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區安監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街道安監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分管領導要抓好落實,切實將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明確具體責任人,結合當地實際,采取針對性工作措施,制定周密檢查計劃,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大督導檢查。要加大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切實研究解決治理中的突出問題。對實施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整治不嚴格、不到位的街道,區安監局將重點進行督查,對排查不清、整治不力的,區安監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街道要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前問責機制,對因整治不嚴格、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從嚴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附件:
1.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情況匯總表
2.《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蘇安監辦[2015]35號,可從省安監局網站下載)
3.《關于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和安全監管的通知》(蘇安監〔2015〕57號,可從省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