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38-7/2025-00027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林業和海洋局 | 發文日期 | 2025-08-12 |
| 標 題 | 公告 |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公告
2024年7月1日,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局在開展執法行動時,于連云區海域N34°39′,E119°29′處查獲魯日海漁77261涉漁木船一艘,經初步檢查該漁船甲板上堆有網具,且該船船主王行強未能提供該船的有效證書,我局執法人員于當日下達限時提供證據材料通知書。后經我局工作人員多次電話聯系,船主王行強均未提供魯日海漁77261相關證書,依據海關總署、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國海警局關于《“三無”船舶聯合認定辦法》相關釋義的通知(署緝發〔2025〕52號)規定:無正當理由在十五日內無法提供船舶證書或其他證明船舶屬性的相關材料,將認定為“三無”船舶,請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到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局(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西墅路1號)接受調查。逾期未取得聯系,也未接受調查的,上述漁船將按“三無”漁船依法予以拆解。
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