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23-X/2025-00024 | 分 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公告 |
| 發布機構 | 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5-11-12 |
| 標 題 | 連云區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連云區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經調查,連云港市連云區陽光教育培訓中心等3家民辦非企業未按規定接受2023、2022、2021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擬對連云港市連云區陽光教育培訓中心等3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上述社會組織取得聯系,依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現公告送達本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有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上述社會組織可自本告知書公告送達截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上述單位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聽證,請在本告知書公告送達截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本機關地址:連云區龍門路96號 郵編:222042
聯系電話:0518-82303020
特此公告。
附件:擬撤銷登記名單
連云區民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擬撤銷登記名單
1.連云港市連云區陽光教育培訓中心
2.連云港市連云區海貝兒幼兒園
3.連云港市連云區景程藝術教育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