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26-4/2019-00002 | 分 類 | 勞動、人事、監察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9-04-15 |
| 標 題 | 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 | ||
| 文 號 | 連區人社〔2019〕7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建設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49號)精神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蘇人社函〔2018〕637號)、《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連人社發〔2019〕8號)要求,現下達我區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認定指標(附件1)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
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建設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49號)精神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蘇人社函〔2018〕637號)、《關于下達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認定指標的通知》(連人社發〔2019〕8號)要求,現下達我區第三批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認定指標(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建設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工作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業富民決策部署的重要行動,是提升基層人社平臺創業服務功能,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服務濃厚氛圍的關鍵舉措,也是促進勞動者積極創業、穩定創業,更好地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基礎保障。各創建單位要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將建設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建立相應組織機構,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精心抓好落實,保障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二、圍繞標準,強化建設
各創建單位圍繞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設標準及評估辦法,從目標責任落實、重點任務明確、工作計劃安排、領導組織協調、資金保障投入、宣傳輿論引導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進一步完善創業服務信息統計等基礎性工作流程,規范落實創業扶持政策臺賬的錄入保存程序。要集中力量加大創業型村建設力度,積極支持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注重調動各部門、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堅持人社部門搭臺、相關部門和社會機構配合相結合,有效改善創業服務設施,全面拓展服務功能,顯著提升服務能力,不斷優化創業環境,充分滿足城鄉各類創業者創業服務需求。
三、典型引領,示范引路
各基層平臺要及時總結前兩批創建成果,充分發揮已創建單位的典型引領、示范引路作用,提煉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創建經驗,結對幫扶。在創建過程中尋找發掘“最美基層三創人”(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園區創業服務工作人員,簡稱“基層三創人”),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及新媒介對基層三創人在創業服務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和感人故事進行宣傳推廣,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報送區人社部門,區局將在“連云人社” 微信公眾號進行推送,并擇優推薦到市局。
四、規范程序,序時推進
2月15日前,上報創業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創建單位的聯系人、聯系電話。
2月18日前,各創建單位對2018年以來創建工作按照創建評估標準自評打分,區人社部門將結合各創建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在“連云人社” 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2月28日前,以街道人社中心為單位,上報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自評表(附件2)、建設工作總結。所有材料均需上報紙質和電子材料,紙質材料需加蓋創建單位公章,電子表格均以EXCEL格式上報。
4月份,區就業處將根據創建單位自查及抽查情況,組織創建單位相互學習、交流經驗,查漏補缺,完善創建臺賬及創建材料。
5月份,市人社部門分組對各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監督,逐條對應省考核細則對創建單位的創建工作進行考量。
五、其他要求
請各創建單位于2月28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區勞動就業管理處。
聯系人:孫芃芃、邵偉;
聯系電話(傳真):0518-86098688。
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