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變更公告
- 時間:2024-07-16 16:35 來源:衛計局 閱讀次數: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經我機關審核,同意連云港市東方醫院核電現場衛生所變更醫療機構名稱。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醫療機構名稱:連云港市立東方醫院核電現場衛生所
登記號:PDY60159532070311D3001
法定代表人:馬建新
主要負責人:史美云
地址:連云區宿城鄉核電站廠區
變更事項:醫療機構名稱
變更前:連云港市東方醫院核電現場衛生所
變更后:連云港市立東方醫院核電現場衛生所
連云港市連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