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2070301/2018-00011 | 分 類 | 其他 /決議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板橋街道辦事處 | 發文日期 | 2018-05-21 |
| 標 題 | 關于印發《2018年板橋街道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號 | 板辦發〔2018〕27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2018年板橋街道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印發《2018年板橋街道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街道各相關部門:
《2018年板橋街道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街道辦事處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為切實抓好我街秸稈禁燒工作,逐步形成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長效化管理,確保2018年全街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的95%以上,避免秸稈露天焚燒影響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2018年板橋街道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大氣環境、維護公共安全為目標,按照“標本兼治、堵疏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巡查相結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部門聯動,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夏季秸稈禁燒工作。
二、禁燒時段及范圍
(一)禁燒時段
2018年5月20日——2018年7月30日。
(二)禁燒范圍
街道范圍內實行全面禁燒。農作物種植主要地區(張跳村、躍進社區、程圩社區、燒香河兩岸)。
三、工作步驟
2018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從5月20日開始至2018年7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發動階段(5月20日至5月25日)
各村居要在5月25日前將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及領導小組名單報街道禁燒辦。要制定具體可行的秸稈禁燒實施方案和宣傳工作方案,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工作措施和責任分工,辦公地點、人員、車輛、經費要落實到位。
(二)全面禁燒階段(5月20日至7月30日)
各村居要各負其責,加大巡查力度,嚴防死守,確保24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堅持全天候巡回檢查,發現著火點,立即向街道禁燒辦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街道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大現場執法監督檢查和巡查力度,發現有焚燒行為要及時通報有關村居,并及時處置秸稈焚燒事件。
為及時掌握各村居秸稈禁燒工作情況,2018年5月30日開始,各村居須在下午16:30前將當天的秸稈禁燒情況向街道禁燒辦報告,街道禁燒辦每天對全街禁燒情況進行匯總,定期向區禁燒辦報告。
(三)考核驗收階段(6月25日至7月10日)
街道秸稈禁燒辦公室每天要深入各村居,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全面督查考核,并將考核驗收結果通報各村居,結果作為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年終考核目標。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大宣傳力度。露天焚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危及交通安全,引發火災事故,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各村居和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利用宣傳車、張貼標語、設立禁燒標牌、懸掛橫幅、印發通告等群眾易于接受的形式進行宣傳,營造禁燒工作氛圍。基層黨組織要發揮好黨員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爭得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實把秸稈禁燒變成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強化監督檢查。夏收期間,街道將組織由監察、環保、公安等部門參加的秸稈禁燒督導組和綜合督察組,深入分包村居巡回督查,督促指導禁燒措施的落實。各村居要啟動秸稈不焚燒承諾書簽定工作,要求每戶必簽,不留死角。同時要實行包村、包片、包地頭的措施,嚴防死重點區域和重點路段,確保萬無一失。各村居在禁燒期間要設立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開,24小時接受群眾舉報,發現焚燒現象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三)完善應急機制。各村居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治焚燒秸稈應急預案,明確責任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充分發揮村居組長作用,及時購置、維護保養消防器材裝備,確保一旦發現火情,能迅速趕到現場,及時控制火勢。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門的督察組,負責街道秸稈禁燒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工作。各村居也要完善禁燒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構筑街道、村、組全覆蓋的禁燒工作網絡,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責任落實到田間地頭,落實到具體人。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通力合作,齊抓共管。
街道環安部門:負責街道秸稈禁燒相關資料收集及整理,做好秸稈禁燒上傳下達及包片區域督查工作;推廣禁燒典型經驗,日常監管、依法查處焚燒秸稈行為。
財政部門:保證秸稈禁燒經費落實到位。
城管部門:結合環境管理檢查,依法對在道路上(兩側)違規堆放進行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確保道路暢通。
監察部門:追究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文體宣傳部門: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報道,對行動遲緩、禁燒不力的進行曝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居是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獎懲措施,強化責任追究。街道將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實施考核考評。對出現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村居,除在街道通報批評外,處以一定數額罰款,并在年度目標考評中根據情況予以扣分;因焚燒秸稈造成重大火災事故被國家遙感衛星監控或者被上級部門查處通報的,對村居負責人,年內一律不得參與各類評優評先,責任片區年終一律不納入目標考核。對直接責任人依據《連云區黨政機關問責辦法》,追究相關責任;對禁燒工作成效顯著的村居,在綜合評定的基礎上,給予通報表彰和資金獎勵;對在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一并給予表彰和獎勵。